關于金年会第31期黨校學員選拔的通知
各分團委:
現将推薦南京審計學院金審學院第31期黨校學員的通知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一、基本條件
1、第31期青共校(2018年3月)及以前參加過青共校學習,并且持有青共校結業證書的入黨積極分子(含2014、2015級已認定的專轉本且在專科階段通過黨校學習);按時上交思想彙報和找培養聯系人談話,思想彙報每季度至少一篇;找培養人談話每學期至少一次;
2、上一學期學習成績優良,平均成績在中等以上水平,平均學分績點2.5以上,無不及格現象;
3、上學年至今無任何通報以上處分;宿舍方面無違規違紀行為,宿舍衛生為文明宿舍;無曠課行為;各類集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無缺勤;
4、上學年内綜合素質測評思想品德分85(含85分)分以上;課外體育鍛煉成績良好以上;體育成績達标。
5、第40期(2017年11月)及以前黨校考試不合格的學員,在滿足前面基本條件的情況下,需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,得到批準後方能參加第41期黨校的考試作為補考。
二、推薦程序
1、填寫“參加院黨校學員推薦表”;
2、團支部推薦、輔導員推薦、學院黨總支讨論通過;
3、經金審學院黨委審批通過後,在全院範圍内公示(公示期為三天)。
三、新推薦人數
各支部嚴格遵守推薦程序和标準,不限人數。
四、報送材料
各學院按時報送以下材料:
1、黨校入黨發展對象培訓班學員名單(電子稿)
2、金審學院黨校學員推薦表(紙質稿)
五、時間要求
請各學院于2018年3月22日17:00前将上述2項材料上報周慧老師處。
共青團金年会委員會
2018年 3 月 12 日